百喻经:强盗分赃
2018年04月14日 16:13:08    立灵修行网 2486
【经文】

昔有劫贼共行劫盗,多取财物,即共分之,等以为分,唯有鹿野钦婆罗色不纯好,以为下分,与最劣者。下劣者得之恚恨,谓呼“大失”。至城卖之,诸贵长者多与其价。一人所得倍于众伴,方乃欢喜踊跃无量。

【释义】

有一群强盗合伙打劫行窃,偷了很多财物,就按照功劳大小来分赃。其中一件鹿野钦婆罗衣服,看起来色泽不纯正,就把它划为“下等”,分给一个地位最低的强盗。这个贼得到这件衣服后愤愤不平,大喊“吃亏”。他拿这件衣服到城里去卖,一个长官竟出很高的价钱来买它,这个贼得到的钱是其他盗贼所得的钱的总和的一倍。于是,他喜欢得跳起来。

【寓意】

看事物要看本质,而不能只看表面。表象往往是虚假的,不应被表象迷惑了眼睛。 中国有句成语:“金玉其外,败絮其中。”是讲外表美好,而本质差劣;相反的,好的东西不一定有漂亮外表,这个故事就说明了这个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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