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经文】
过去之世,有一山羌,偷王库物,而远逃走。尔时国王,遣人四出,推寻捕得,将至王边。王即责其所得衣处。山羌答言:“我衣乃是祖父之物。”王遣著衣。实非山羌本所有故,不知著之。应在手,著于脚上,应在腰者,反著头上。王见贼已,集诸臣等共详此事而语之言:“若是汝之祖上已来所有衣者,应当解著,云何颠倒,用上为下?以不解故。定知汝衣,必是偷得,非汝旧物。”
【释义】
从前,有一个山野之人,潜进王宫,在国王的衣库里偷了一些衣物,就逃回到山里去了。国王就派了很多官兵四处搜查,终于把这个野人逮捕归案。审问时,野人拒不承认是偷的衣服,一口咬定是祖上传下来的遗产。国王说:“既然是你自己家的衣服,那就穿给我看看。”野人不知道这些衣服该怎么穿,把本来围在臂上的,穿到腿上;把应该系在腰上的却戴到了头上、国王说:“你全都穿错了,这说明衣服不是你家里的,从而知道这些衣服是你偷来的。”野人无话可说。
【寓意】
故事中的国王喻佛,珍贵衣服喻法,羌人喻外道。外道剽窃佛教的教义,为他们自己所用,但因为不明白佛法的真义,偷了去也不会用,弄得颠倒混乱,不伦不类,只是迷乱了自己和人家。
(责任编辑:朗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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