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经文】
昔有父子与伴同行。其子入林,为熊所啮,爪坏身体,因急出林,还至伴边。父见其子身体伤坏,怪问之言:“汝今何故被此疮害?”子报父言:“有一种物,身毛耽毵,来毁害我。”父执弓箭,往到林间。见一仙人,毛发深长,便欲射之。旁人语言:“何故射之?此人无害,当治有过。”
【释义】
从前,有父子两人,一同到野外去。儿子走进一个森林被一头熊咬伤,身上也被熊的利爪所伤。他连忙逃出森林,来到父亲跟前。父亲见了就问,被什么东西所伤?他就告诉父亲说:“有一种东西,满身是毛,是它伤害我的。”父亲就拿了弓箭,走进森林,看见一个修道的人,须和头发都很长,就当作是伤害他儿子的野兽,拿起弓箭就要射击。旁边的人看见了,急忙说:“你为什么要射他?这个仙人没有害人,你不要冤枉好人,应当去惩治抓伤你儿子的坏家伙啊!”
【寓意】
对事物不加细察,凭主观自以为是,是行不通的。世人也有对出家僧众中的无道行者行为不满,就不加细察,对其他僧众也加毁谤和迫害,正和这人同样的鲁莽无知。
(责任编辑:朗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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