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经文】
昔有夫妇,有三番饼,夫妇共分,各食一饼,余一番在。共作要言:“若有语者,要不与饼。”即作要已,为一饼故,各不敢言。须臾有贼,入家偷盗,取其财物,一切所有,尽毕贼手。夫妇二人以先要故,眼看不语。贼见不语,即其夫前侵略其妇,其夫眼见,亦复不语。妇便唤:“贼!”语其夫言:“云何痴人,为一饼故,见贼不唤?”其夫拍手笑言:“咄!婢,我定得饼,不复与尔。”世人闻之,无不嗤笑。
【释义】
从前,有一对夫妇,一天,他们做了三个饼,每人吃了一个,还剩下一个,他们就拿来打赌,共同约定:“要吃这个饼,不得讲一句话。如果谁先讲话,就算输了,不得吃饼。”于是,夫妇两人都默不作声了。过了不多久一个贼进来偷东西,把所有值钱的物品都拿在手里,夫妇两人为了赌一个饼,都一声不响。那个贼看他们不作声,胆子更大了,就去侵犯那妇人,丈夫看到依旧不响,妇人急了,只得叫起来,对丈夫说:“你真太笨了,为了一个饼,就连贼来侮辱我,你都不响吗?”而丈夫拍手大笑说:“哈哈,你先开口,我赢了,饼归我吃了。”听到这事情的人,没有不取笑他们的。
【寓意】
饼比喻小利;贼指“六贼”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;相约不语比喻不肯参叩善知识,财物比喻人们自性的本觉正智之宝。世人为着世间的五欲(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)小名利,往往丧失了善法和佛法的广大利益,在明眼人看来,其愚痴可怜,正像这一对愚笨的夫妇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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